第45章 奶糖(二) “趙與,你
第45章 奶糖(二) “趙與,你
第45章 奶糖(二) “趙與,你
趙與回來的時候帶了一瓶紅花油, 嗒的一聲放到桌上,看了眼一旁的圓圓,目光下移, 落上她始終揣在校服口袋裏的右手, 說:
“吃完面擦一下。”
圓圓攥緊口袋裏的右手, 左手自顧自地夾面。
“我又沒受傷, 擦什麽?”
趙與的呼吸沉了一截,盯着叛逆期的少女,滿肚子的話說不出口。等圓圓那小鳥胃把一碗面吃了一半, 才終于找到話頭,問:
“你爸做什麽的?”
圓圓咽下嘴裏的面:
“警察。”
“什麽警察?”
“刑警。”
“對, 刑警。”
趙與重複她的話,「刑警」兩個字咬得格外重。
“你現在10歲,但有的事情,你可以比同齡人更早知道。”
圓圓任性地開始吃面, 語氣冷冰冰的:
“不知道你說什麽。”
趙與望着她油鹽不進的樣子, 徐徐說出一個故事:
“我剛入職的時候, 有個關系很好的前輩。我們一起破了一個大案子, 大家都很高興。但是沒多久,她馬上要參加高考的女兒就不見了。
我們動用了所有關系去找, 找不到。
後來過了一個星期, 女兒回來了, 人活着,其他地方都是好的,偏偏左手的小拇指被切掉了。”
呲!
斷開的電線不慎接觸,抽打出刺眼的火花。
圓圓仍舊低着頭,面卻一口也吃不下去了。
趙與接着說:
“你知道為什麽是小拇指麽?因為那個孩子喜歡拉小提琴, 去省裏參加比賽還拿了獎。高考也是準備的藝術考試,學校都選好了。
她失蹤的時候,我們都猜到是報複,也做了最壞的打算。怕她被侵犯,被殺害,但沒想到,他們會切她的手指,而且只切了小拇指。只要切掉這根手指,她就再也沒機會拉小提琴。如果他們把她殺了,那她父母只會痛苦一段時間。但他們切掉她的手指,父母要照顧她的生活,安撫她的情緒,每次在她面前,都會看到她斷掉的手指。這種痛苦,是一生的。”
趙與看着她,平靜地講述這個故事,平靜深處,卻是世事無常的無奈。
“我們做這一行,不怕自己犧牲,怕的是連累家人,一輩子都在後悔。”
故事講完,一輛私家車閃到面館門口。
車門打開,一個牛高馬大的男人跑了下來。
蘇圓的父親、趙與之前的隊友——秦松。
一米八幾的個頭輕巧跳過欄杆,冷風吹紅的眼睛躺着兩根血絲,比從前一起查案的時候蒼老了好幾歲。
他看到圓圓,立即呵呵地笑了起來,把手裏的綠色羽絨服外套給她披上,關切地問:
“圓圓,你怎麽跑這兒來了?累不累呀?”
柳回笙耳根跳了一下——她發誓,她第一次聽秦松用這個語調說話。明明之前在一個組辦案的時候,吵起架來臉紅脖子粗恨不得把房頂掀了。現在到女兒面前,竟然這麽溫和?
圓圓瞪了父親一眼,腰杆挺得筆直,偏着頭,死死咬着下嘴唇不說話,眼睛卻已經紅了。
秦松見她還在生氣,連忙道歉:
“嗐,那個,事情都弄清楚了。真的,爸去找王老師了。她都跟我說了,都是那個叫楊什麽的,他罵媽媽,所以你才打他的,是不是?”
圓圓的眼淚唰地就掉了下來,強忍着哭腔指責:
“你罵我。”
“那不是怕你打架受傷嗎?”
“我不管,你罵我了。”
“那那那——”
“你跟我道歉。”
“對不起!對不起,爸錯了,好不好?”
圓圓不說話了,秦松便接着道歉:
“唉呀,爸之前不知情,冤枉你了,爸跟你道歉,好不好?爸知道你心疼媽媽,等下次媽媽放假回來,我們帶你出去玩,好不好?”
好說歹說,叛逆期的少女才終于點頭原諒,最後委屈巴巴地點開小天才電話手表的錄音功能:
“你保證,以後不許罵我。”
秦松蜷在巴掌大的小板凳上,湊到電話手表面前,還擡手做了個發誓的手勢:
“我保證。我秦松,今天在我女兒蘇圓的面前保證,保證以後不罵她,不兇她。然後呢,這個......有什麽矛盾,必須先了解清楚情況,才能下定論,不能亂冤枉人......這樣可以嗎?”
圓圓心滿意足地保存錄音,點了點頭:
“嗯。”
秦松商量到:“那,你能不能也答應爸爸,以後再生氣,再委屈,也別自己一個人跑出來?爸爸很擔心你。”
圓圓本要拒絕,但轉念想起趙與剛剛講的故事,心軟了一下,點頭:
“嗯。”
秦松這才放心:“嘿嘿,好,乖女兒,乖女兒哈!”
随後,秦松将圓圓安置到車上,折身跟趙與二人道謝:
“趙隊,小柳,這次真的謝謝你們了!”
趙與擺手:“小事,也是碰巧遇到了。”
柳回笙也說:“對,也不知道她吃飽沒有,回去看要不要點個宵夜。”
聲音通過不遠的距離穿進副駕,圓圓不滿地哼了一聲。
那個叫柳回笙的,真的很讨厭,比趙與還要讨厭。
她裹緊身上的羽絨服,将手表摘下,放到書包側面的小口袋裏。
手剛伸進去,就摸到兩個長條狀的東西。拿出來一看,是兩顆包裝得規規矩矩的大白兔奶糖——跟剛剛柳回笙吃的一樣。
噠!
露水從荷葉尖端滑落,墜入清湖,在湖面漾開一圈一圈漣漪。
——為什麽不給我?
——糖不是只給小孩吃,是給愛吃糖的人吃。
——我不是小孩。
——那你愛吃糖麽?
——不愛。
明明說了不愛吃的,那個叫柳回笙的,還是側寫師呢,話都聽不明白。
等以後她長大了,也去做側寫師,一定比柳回笙還要厲害。
眼睛再次擡起,從副駕的後視鏡朝後面看去。
只見夜風習習,撩起柳回笙的一縷鬓發,軟軟地挂在睫毛上,被她用手攏到耳後。
須臾間,她似乎察覺到視線,朝後視鏡的方向望了過來。
圓圓趕緊扭頭坐直,眼睛瞪得溜圓,目不斜視。
柳回笙揚起唇角,似乎什麽都沒看到。
又過了幾分鐘,二人跟秦松父女道別,上了自己那輛車。
看着車子從黑夜的視野裏消失,圓圓一直攥在書包側袋裏的手才摸了出來,手指攤開,兩顆牛奶糖在掌心的溫度下已經有點軟了。
她放了一顆到主駕的座椅上,另一顆剝開,小心翼翼送到嘴裏。
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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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是當晚回去的。
趙與開車,到家已是半夜。一起洗了澡,躺到床上,抱着沒一會兒就睡着了。
睡着睡着,趙與在夢裏聽到一個笑聲,聲音很熟悉,很近,是柳回笙發出來的。
任何關乎柳回笙的聲音她都會警覺,意識催動身體醒來,睜開眼睛,發現柳回笙在她懷裏睡得好好的。
“呵......”
但沒幾秒,就又笑了一聲。
這次趙與聽清楚了,也看清楚了,就是柳回笙做夢笑的。
做什麽夢,這麽開心?
趙與心頭一軟,曲起食指在她臉頰摸了摸。柳回笙嗯了一聲,貼着那根手指蹭了一下。
這一蹭,從睡夢中醒來。
“唔......”
她迷迷糊糊睜開眼睛,視野暗得不行,只有從窗簾縫漏進來的幾絲月光,大概看到趙與的輪廓。
“乾嘛......”
柳回笙問。
趙與貼着她的額頭蹭了一下,低聲問:
“做什麽夢?這麽開心。”
柳回笙想了一下,夢境裏的畫面再次浮現眼前,眼中笑意更濃:
“小夢。”
“小夢是誰?”趙與警覺。
“......我是說,是個很小的夢。”柳回笙埋怨地瞪了她一下。
“噢......”趙與松氣,“那你夢到什麽了?”
“嗯......”
柳回笙剛醒過來,身體機能都還沒複蘇,說話慢吞吞的,全然不像平日做側寫那侃侃而談的樣子:
“其實就是發生過的事,重新在夢裏又體會了一遍。”
“發生過的事?”趙與問。
“嗯。就是晚上的時候,圓圓跟老秦回去那會兒。”
說起圓圓,趙與忍不住埋怨:
“還好她這次出來碰到我們,不然,老秦急也急瘋了。”。
柳回笙只要一想到圓圓挺着脖子讓秦松道歉的樣子,就又笑了起來:
“想不到秦松那麽不可一世的性格,竟然是個女兒奴。”
這一點趙與能理解,她畢業就加入警隊,一群人辦起案子風風火火,每次說起孩子,卻都是溫柔又小心。
“可憐天下父母心。但孩子也不能太溺愛,我要是有孩子,肯定嚴加看管,家法嚴明。”
“真的?”柳回笙從頭到腳透着不信任。
“真的。”趙與接到她的眼神,不服氣說,“青春期的小孩本來就叛逆,要跟他們講清楚,什麽事情可以做,什麽事情不可以做,這樣才能保護好他們。”
“這倒是,孩子要是出事,做父母的肯定心疼死了。但是,趙警官......”
“怎麽?”
“你看上去不像是嚴厲那種家長。”
“我怎麽不是?我很嚴厲的。也就是沒小孩,不然肯定嚴加看管。”
“但感覺你是連寵物都不會兇的人。”
“我乾嘛兇寵物?”
“所以啊,你不會兇寵物,也不會兇小孩。”
柳回笙說着,想起從前在蓊城的時候,趙與的次卧放着一只狗籠,分明是養過寵物的,倆人在一起之後就再沒養過。
于是問趙與:
“你之前是養狗的吧?”
趙與點頭:“嗯。”
她的聲調低了下去,雖不明顯,卻足夠柳回笙判斷她的情緒——小狗大概率已經不在了。
于是将話題往好的方向說:
“那以後也可以再養一個,你想養貓還是養狗?”
趙與卻猶豫了,沉默兩秒後,說:
“都不想。”
柳回笙詫異:“為什麽?”
是因為失去過心愛的小狗,所以不想再養了?
結果趙與說:
“你的哮喘,不能有毛。”
柳回笙愣怔,她有哮喘沒錯,當初在美國那個閣樓,Thanatos用沒日沒夜地煙霧催眠她,訓練式地讓她對煙霧敏感,導致現在稍微聞到一點煙都不舒服。
但,跟寵物毛沒關系。
柳回笙解釋:“我只對煙敏感,動物毛還好。”
打量了趙與一眼,又問:
“所以,你一直以為我會過敏,所以才不養的?”
趙與點頭,說:
“你的身體本來就不是很好。之前抓Thanatos,病根一直還在,動不動就感冒。胃也不行,吃飯稍微遲一點就會胃痛。像哮喘這種可以避免的,我們就盡量避免一下。”
柳回笙聽她說完,那一本正經地随時能去學校做國旗下講話的樣子實在可愛,讓她忍不住親了一下。
“趙與,你怎麽這麽可愛的?”
趙與摸摸被親過的地方,有點麻,又高興又不知道柳回笙為什麽說自己笨,于是問:
“怎麽了?”
柳回笙哼了一聲,說:
“我什麽時候對毛過敏了?你都不問,就稀裏糊塗以為我會過敏,還堅持了這麽久。”
趙與想了想:“可是你本來不想養。”
柳回笙疑惑:“我不想養?”
“因為,你從來沒提過,感覺你是不喜歡小動物所以才不養。我不想做你不喜歡的事。”
“我沒說過我不喜歡啊。”
“你也沒說過喜歡。”
“但你喜歡。”
“我?”
“你之前養了小狗,你喜歡小動物,你也想養小動物。”
“如果你不想,我也不想。”
柳回笙的體溫冷了下來,擡眸,定定看着趙與,問:
“什麽叫「我不想,你也不想」?”
最後這話問得嚴厲,隐約透着不滿。
趙與終于發現柳回笙情緒不對,但是回想了一下剛才的對話,她句句都是順着柳回笙說的,怎麽還會把人惹生氣?
于是沉默。
柳回笙見她不說話,本想翻身過去不講算了。
但真要是不講,到明天、後天、大後天,趙與都會揣着“我還是不說話了免得惹她生氣”的想法沉默寡言。
剛翻過去的身體跟攤煎餅似的又翻了回來,在寡淡的月光中看向趙與,說:
“你本來想養的,就因為覺得我不想,所以就放棄你原來的想法,堅決不養了。怎麽?我柳回笙是那種痛恨小動物,也不允許女朋友養,還不管她願不願意的人麽?”
“我沒有阿笙,我沒那麽想你。”趙與連忙解釋。
“那你也不能把自己放在「不顧自身意願永遠順從對方」的立場。”柳回笙把話掰開說得明明白白。
趙與沉默了幾秒,說:
“我沒有,我只是想讓你開心。”
這句話并沒有緩和,反而在之前的不平等之上火上澆油。
柳回笙越發生氣:
“那你自己就可以不開心麽?還是說,我看到你不開心,我會開心呢?”
趙與仔細琢磨了一下,這不是柳回笙第一次因為這個事情生氣。
「事情」不是剛剛讨論的「養寵物」,而是,她每次聽到柳回笙有什麽想要的,都會想方設法幫她完成。中間「不考慮自身的感受」。
她将柳回笙視為她的神明,恨不得全身心地對她好,付出生命也沒關系,只圖她高興。
可是,柳回笙不需要她付出生命,也不需要她閹割意願,更不需要她委曲求全。要的,是她放棄信徒的身份,同她肩并肩站到一起,生怕她委屈。
但她從沒覺得委屈。
跟柳回笙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個柳回笙願意跟她說話、對她笑的時刻,她都覺得意義重大,可以用一切一切去交換。
她就是這樣的性格,這一生唯一在乎的人也就只剩下柳回笙一個,要是柳回笙不高興,或者受到什麽傷害,她永遠也無法原諒自己。
可現在,柳回笙非要她把自己的意願跟她的意願放到同一個天平上,這怎麽能行?
“阿笙,我做不到。”
趙與跪坐在床上。
最虔誠的姿勢,最逆反的話。
作者有話說: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