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屍體是誰(一) “幫我拿一
第52章 屍體是誰(一) “幫我拿一
第52章 屍體是誰(一) “幫我拿一
冬日的陽光從陽臺照了進去, 鋪開滿屋的明媚,驅散所有陰暗——
除了背對窗戶的女人。
她弓背駝腰,縮肩垂頭, 兩手夾在膝蓋中間, 側看便是一個烤熟的死龍蝦, 整張臉都在陰影裏, 越埋越深。
“我跟莊闊,其實是在他去世之前就開始了。大概三年前吧,有一天圖書館的報告廳做活動, 他是評委,我們辦完活動之後吃了頓飯, 後來慢慢就熟起來了。”
“我是出軌了,但是我跟林昆結婚這麽多年,早就已經沒有感情了。他成天不回家,一個星期7天有6天都住酒店, 我成天看不到人, 女兒又一直在外面, 我能怎麽辦?”
“只有莊闊, 他每天都陪着我,他女兒對我也很好, 還會給我買圍巾。我很多時候都覺得, 只有我們才是一家三口。”
張冰倩弓着背講述她從認識莊闊到每周固定偷情的原委, 兩只手夾在膝蓋中間,頭始終低着,說着說着就哭了起來。
莊闊見狀,抽紙幫她擦眼淚,沉沉地嘆了口氣, 對趙與說:
“趙警官,這件事嚴格來說是我的責任。當時要不是我追求她,她也不會跟我在一起。但是我跟你們保證,我是非常尊重林老師的。我還打算,我升到副教授,我們就跟林老師說清楚。這樣,也免得冰倩在中間左右為難。”
趙與坐在二人對面的凳子上,長腿疊在一起,邊聽邊在大腿的本子上記錄重點。待二人說得差不多了,她問:
“林昆知道你們的事麽?”
兩人不約而同地搖頭,張冰倩擡頭看向趙與:
“他不知道,我們一直都很小心。而且......他基本就不怎麽回家。”
趙與接着問:“案發那幾天,你們做了些什麽,還記得麽?”
張冰倩再次看向左下角,開始回憶:
“那幾天其實挺正常的。他本來就不怎麽回家,跟我也不怎麽說話。我一直以為他在外面已經有另一個家庭了。畢竟人到中年,怎麽可能一點情緒需求都沒有?但是我不問他,他也不問我,就這麽貌合神離地過着。
那幾天,我跟往常一樣上班。他晚上如果要回來,會提前給我發微信,那幾天他都沒發,我也不想看到他,所以就也沒問他到底在忙什麽。
我記得那段時間學校剛好放暑假,在修路,晚上南廣場那邊都是黑的,一整個都是工地。我有時候加班害怕,就讓莊闊送我,我們一起回家。
後來,就是突然看到學校的超話有人在說,南廣場外面那個山坡上發現了一具屍體。我算了下時間,他已經一個星期沒有回來過了。就發消息問他。他沒回。我心裏惴惴不安的,就去學校的實驗室找他,學生都說,已經兩三天沒看到他了。我才覺得不對勁,去報了警。”
“什麽時候報的警?還有印象麽?”
趙與問。
張冰倩對具體的日期不太記得:“就是超話發帖子那天,總不過就是16、17號。後來警察帶我過去認屍,臉都被打爛了,完全認不出來。但是那身衣服就是他的,還有手表,那塊手表他戴了快10年,表帶還有個刮痕,我不會認錯的。”
“你之前說,警方在哪提的DNA?”
“在辦公室。因為......那段時間,他沒回來。然後,我怕警察發現我跟莊闊的事,還把家裏打掃了一遍。所以家裏沒找到。”
“酒店呢?他不是喜歡住酒店麽?”
“聽警察說,他前一天剛好換了家酒店,所以人家已經把房間打掃完了。”
張冰倩的說辭前後吻合,基本沒有纰漏。無論婚外情、DNA、認屍,都是從一個受害人家屬的視角出發的。
趙與扭頭,眼神詢問了一下柳回笙,柳回笙點頭,示意剛才這段口供沒有出現說謊跡象,真實性很高。
于是,趙與接着問了幾個問題,張冰倩這邊基本就把知道的都說了。
坐在她旁邊的莊闊全程話很少,只在婚外情的時候補充了幾句,其餘幾乎一句話沒說。只是沉默地坐着,左手都揣在衣服口袋裏,除了喝水,很少拿出來。
後面趙與又問到學校的事,莊闊表示“林昆在學校受人愛戴,沒有仇家”,說話時,右手也揣進口袋裏了。
結束後,兩人緩緩走出小區,經過一排葉子還未變黃的銀杏樹時,腳步慢了下來。
趙與擡頭,看着在茂密的樹葉中間滲透出來的藍空,張冰倩的聲音反複在腦海裏重播。
拉起柳回笙的手,一同揣進自己的外套兜裏,問:
“張冰倩的供詞,你怎麽看?”
柳回笙在兜裏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拇指的指腹抵着趙與沒有指甲的指尖細細搓撚着。
“挺真的。雖然「林昆」死了,她可以以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身份繼承所有遺産,比她離婚收益高很多。但是她這個人比較重感情,情感需求比經濟需求大,不會為了錢殺人。”
“感情上呢?”
趙與問:
“萬一她是發現「林昆」出軌之後才出軌的,然後覺得「林昆」背叛了他們的感情,想報複呢?”
柳回笙點頭:“有這個可能。情感需求大的人,的确容易發生情殺。但她已經找到了新的情緒價值,并且跟莊闊的感情也還不錯。如果這時候殺人,會導致她好不容易找到的愛情破滅。她不會這麽做。”
趙與感嘆:“對啊,情感需求大的人,會更珍惜失而複得的感情。”
柳回笙聽出弦外之音,嘟囔道:
“我跟你說案子呢。”
“我也在說案子呢。”趙與無懈可擊。
“哼,反正,張冰倩的口供很真誠,不管從動機上,還是心理上,都沒有殺「林昆」的可能。”
兩人慢慢往前走,11月的氣溫已經冷了許多,雖沒下雪,但低溫借着濕氣鑽進皮膚,骨頭都凍了三分。
趙與從外套口袋裏掏出保溫杯,按開頂端的按鈕,倒了一杯熱水出來:
“喝點水吧,剛才一直喝礦泉水,等下胃又要疼了。”
柳回笙沾沾自喜:
“有你提醒我,胃就不會疼。”
“你自己也要記着,我也不能時時刻刻都提醒你。”
這話柳回笙不愛聽,反問:
“怎麽不能時時刻刻了?怎麽,趙警官還有別人,要去愛護別的姐姐了?”
趙與險些跳起來:
“我哪有!”
什麽別人?什麽姐姐?
胡言亂語!
再說,兩人從談戀愛到現在,趙與也沒叫過柳回笙“姐姐”。公開場合是“柳回笙”,正式場合是“柳警官”,動作場合是“阿笙”。
“姐姐”又是哪裏冒出來的?
那麽肉麻的詞怎麽叫得出口?
“怎麽了?”
柳回笙知道她臉皮薄,偏偏就是這副一本正經的襯衫紐扣要扣到最上面一顆的樣子,忍不住地想去逗她:
“你乾嘛反應這麽大?”
趙與少有地慌亂起來,邁開步子往前走,剛出去三五步,就聽到柳回笙的聲音從後面傳來:
“保溫杯好重,我拿不動了。”
唉,忘了拿杯子。那個保溫杯能裝一升的水,阿笙拿肯定要累壞了。于是轉身往回走。
剛走一步,真的就一步,就又聽到柳回笙說:
“幫我拿一下嘛,姐姐。”
吓得趙與三步并作兩步,嗖地就沖上去捂住她的嘴:
“你,別,你別這麽叫我。”
37度的嘴,怎麽能說出105度的話!
趙與發誓,柳回笙的胃不一定要時時刻刻都喝熱水,但那張嘴一定得時時刻刻都封起來——
用她的嘴封。
兩人鬧着從小路往前走,一路說說笑笑,從上往下望去,茂密的銀杏樹枝之間,偶然閃過兩人的身影,頃刻仿佛回到十年前,一同在蓊城讀大學的時候。
不再少年歲,總有少年時。
車子停在小區門口,恰逢飯點,兩人一同去面館吃了碗面。再回到車上,空調打開,整個人從頭到腳都暖洋洋的,舒服極了。
“歇會兒。”
趙與從口袋裏摸出一顆陳皮糖,剝開喂到柳回笙嘴裏。
“嗯。”
柳回笙張嘴将糖含在嘴裏,從車窗望出去,正好看到小區的大門。噴泉後方的石碑文雅低調,透着古老陳舊卻屹立不倒的風骨。
“這個小區的風格還挺複古的。”
趙與順着她的目光望去,看向那塊寫着小區名字的石碑:
“對,比較偏中式。很多老師和機關單位的人喜歡。”
說起老師,思路又回到「林昆」的案子。柳回笙的眼瞳動了一下,問:
“「林昆」這個案子,我還是覺得奇怪。”
趙與認同:
“對。雖然「張冰倩」沒什麽疑點,但她說的話,提供了另一個疑點。”
柳回笙擅長分析現場和嫌疑人的微反應,趙與則擅長通過邏輯和刑偵嗅覺挖掘蛛絲馬跡。
她一說有疑點,柳回笙的眼睛都亮了,扭回頭來看她:
“什麽疑點?”
趙與把她臉頰掉的一根睫毛摘下來丢掉,說出剛才口供裏的疑點:
“手表。”
“什麽手表?”
“張冰倩說,她去認屍的時候,手表還在。”
“對,搞科研的一般都會戴表。”
“但那塊表不便宜,5位數,兇手沒拿走。”
“可能不圖財吧。”
“但,大拇指的戒指,卻被拿走了,甚至還把大拇指剁了下來。警方跟張冰倩的理解,都是圖財。”
柳回笙沉了下來,仔細回想上午在路上看過的兇手的口供:
“兇手一共3個人,都說沒拿過戒指,也沒剁過手指。”
這是最關鍵的。也是将來二審,極其容易被辯護律師抓到機會,反打“兇手另有其人”的論據。
“這個案子是公訴的,檢察官那邊不知道有沒有發現這個疑點。一審能定罪,靠的是死者身上有他們3個的DNA,兇器上面也有指紋,他們自己的口供也承認了也要‘殺雞儆猴’。但,沒這麽簡單。”
柳回笙點頭,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給出了另一個疑點:
“就算是殺雞儆猴,也沒這個殺法。兇手把臉打得面目全非,這很奇怪。既然要殺雞儆猴,一般的做法是重傷或者殺人之後,把照片拍下來,以此去恐吓其他那些沒有還債的賭徒,最大化地實現威脅。”
趙與的語速慢了下來:
“對。而且,他們三個都不承認切了拇指。那會是誰?”
柳回笙手指發涼,緩緩問:
“你是說......他們三個殺人之後,還有人回來補刀?”
趙與搖頭,眼神蒙上冬日傍晚的霧,顏色幽深,看不真切。沉重地嘆了口氣,說:
“我是擔心,現在躺在遺體标本庫裏的那具屍體,不是「林昆」。”
眼睛看向遠方,停頓了一下,又說:
“那三個打手,想針對的另有其人。并且,是一個常年逃債、跟家人聯系稀少的賭徒。”
如果,一開始砸毀面骨,不是所謂的尋仇洩憤,而是混淆視聽呢?
冷寂的夜空被墨水染得漆黑,人跡罕至的山坡上,生鏽的鐵鏟擋住頭頂的月光,一次接一次地落下,将中年男人的臉砸得血肉模糊,直至面骨塌成平面。
嗚——嗚——
冷風穿透樹林,聲音尖銳,宛如厲鬼嚎哭一般悲恸。
作者有話說: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