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連環案(三) “你沒想過
第74章 連環案(三) “你沒想過
第74章 連環案(三) “你沒想過
時間一到, 4組回到會議室重新展開讨論。
趙與分享了監控組發現的新線索:
“目前,在第二次和第三次的案發現場都拍到了兇手。但我們對比之後發現,兩次出現, 兇手的走路姿勢很不一樣。”
投影儀的幕布上, 趙與展示了剛才用軟件做的圖片, 以及相關監控的動圖。
如她所言, 兇手兩次走路的步幅和左右腳速度都不一樣。
“并且,第二次出現的兇手,有一個轉脖子的習慣性動作, 平均2分鐘就會做一次。這是長期伏案工作人員的習慣。但,第三次出現時, 兇手總共在監控裏出現了近8分鐘,都沒做過這個動作。”
截圖、視頻、軟件對比,多方舉證之下,一個警員突然大喊了一聲, 然後謹慎地道出自己的推測:
“趙姐, 你的意思是不是......兇手不止一個人?”
趙與鄭重點頭, 音色洪亮:
“沒錯。從走路姿勢和習慣動作這兩點, 我們推測,兇手應該是2人或者3人。”
這個猜測提出, 氣氛一下子變得詭異起來。
朱誠懊惱拍腿:
“唉, 之前我們怎麽沒想到呢?怪不得, 查了那麽多人,什麽都查不出來!”
趙與穩住軍心:“朱警官,先別急。你們做了那麽多調查,肯定有用的。監控組的結果分享完了,下面請「人際組」分享一下資料的整理信息。”
人際關系組這邊發言的是一個資深刑警, 她把剛整理出來的PPT投到熒幕上,彙報到:
“人際關系組這邊,我們發現,3名受害人都有結怨情況。
第一位,招标公司經理「安濤」。跟一個發小結怨,口供表明,其發小曾跟「安濤」一樣在招标公司任職。但3年前,發小因挪用公款入獄,舉報人正是「安濤」。兩個月前,發小出獄。有目擊者看到,他跟「安濤」還在咖啡店吵過架。”
翻到下一頁,繼續:
“第二位,主播公司副總裁「王帥」。結怨對象較多,主要為另一家自媒體公司的投資人。據口供所述,「王帥」前兩年帶頭成立了那家自媒體公司,最後公司破産,投資人虧損嚴重。但「王帥」轉身成立了如今的主播公司。那幾個投資人懷疑「王帥」轉移公用資産,聯名起訴,但一個月前,法院宣判「王帥」無罪,且不用歸還投資。”
翻到第三個受害人:
“第三位,桌游店老板「李玉簫」。結怨對象主要為其閨蜜的前夫宋某。據了解,「李玉簫」的閨蜜在懷孕期間發現丈夫出軌。在「李玉簫」的幫助下,閨蜜收集了宋某的出軌證據,并按照婚前協議将其淨身出戶。事後,宋某起訴,讓閨蜜歸還8萬8的彩禮,被法院駁回。宋某便經常到桌游店騷擾「李玉簫」,還報派出所處理過。”
如此聽下來,除了第二個受害人的結怨對象較多,其餘兩位,結怨對象都比較單一。
本該很好排查。
但,朱誠等人查了整整一周,都沒能将人繩之以法,便說明,有個關鍵之地阻擋了破案進度。
趙與已經猜出作案手法,篤定道:
“這些結怨的人,在受害人遇難當天,都有明确的不在場證明,是吧?”
朱誠連連點頭:
“就是。當時我們還上門做了筆錄。第一個,那個發小「何某」,在安濤死的時候,正好在酒吧喝酒。第二個,那幾個投資人,要麽在外地出差,要麽在公司開會。第三個,那個「宋某」,在李玉簫出事的時候,他在按摩店做按摩。”
趙與接着問,這次問,幾乎是陳述的語氣:
“但是,他們沒有交叉的不在場證明。”
朱誠愣了一下。
一旁,柳回笙補充到:
“如果,他們進行交叉殺人。你幫我殺掉我的仇人,我幫你殺掉你的仇人。這樣,既能避開警方的搜查,又能給自己制造完整的不在場證明。”
這是為什麽,三個兇手為什麽要僞裝成一個統一的形象,統一砍掉右手,統一扔到現場附近的垃圾桶——
他們想讓警方以為,他們是同一個人。
随後,屍檢組和經濟糾紛組也彙報了3名受害人的調查情況。進一步證實了「兇手不是同一人」的猜測。
真相只差最後一層蒙布。下一步,便是揭開這層蒙布,真相大白。
當天晚上,幾名嫌疑人先後被江城警方帶到警局,進行單獨審訊。
快進鍵仿佛突然松開,一切回歸正常。下午進行的激烈讨論落到實處,趙與跟柳回笙的「交叉行兇」推測,将在今晚驗證對錯。
1號審訊室裏,柳回笙跟趙與雙雙坐在前方。
嫌疑人「宋鵬」坐在嫌疑人的位置上。他靠着椅背,兩手放在桌上,目光坦然且無所畏懼,全然一副「身正不怕影子斜」的面孔。
趙與掃了眼桌上的資料,問:
“宋鵬,34歲,單身離異,江城市東峰區酸棗村人,身份證後四位171W,信息沒錯吧?”
宋鵬端坐在位置上,臉上沒有一絲多餘的表情:
“是的,警官,你們怎麽又把我帶過來了?之前不是問過了,說沒問題,讓我回家了嗎?”
趙與沒有正面回答,只說:
“還有些事情需要你配合。”
宋鵬憨厚地笑了兩聲:
“呵呵,配合,那肯定配合。警官,可能您不知道,之前錄口供的是另外幾位警官。我都跟他們說過了,我跟「李玉簫」的确有過節,但她出事的時候,我剛好在按摩店按摩呢,那店裏的按摩師跟服務員,都是可以給我作證的。”
趙與問:“哪天?”
宋鵬說:“那就是15號嘛,就前天晚上。”
“我問的不是15號。”
“那是哪天?”
“11號,晚上9點到11點,你在哪?”
話音一落,宋鵬的表情突然凝滞。額腹上提,眼輪匝肌收緊,顴肌下沉,平和的眼神一下子變得鋒利,直勾勾看向趙與。
那表情很快,不到一秒,馬上切換到剛才的老實人模樣。
“11號?這我得想想......”
沒有正面回答,眼神離開趙與,朝旁邊掃了兩眼,沒有具體落到某一個物體,眼神開始飄忽:
“有點久了,警官,你問這個乾嘛?”
趙與不答反問:
“久嗎?還不到一周,你就想不起來了?”
随後嚴厲幾分:
“現在在給你錄口供,我們問你什麽,你答什麽。最好實話實說,否則,過後被我們發現你說謊,你會很有麻煩。”
宋鵬假裝想了一下:
“想起來了,想起來了。”
随後看向趙與,一動不動地看着她,說:
“那天我好像是喝了點酒,頭有點兒暈,很早就睡了。”
“幾點睡的?”趙與問得很快。
“好像是八點多。”宋鵬企圖把節奏慢下來。
“睡了多久?”趙與追問。
“睡到第二天早上起來上班。”
“上班?”趙與加速。
“對。”
“你第二天沒去上班,我們問過你同事。”
“對對對,沒去,我那天請假了。”宋鵬的音調拔高,開始慌亂。
“請假。”
快速逼問很快收到成效,趙與眼睛一虛,表情驟然嚴肅:
“第二天是周末,你請什麽假?”
宋鵬的眼珠飛快轉了兩圈,抿緊嘴巴,腦中快速回想。
過了大概七八秒,他才重新擡頭看向趙與:
“對,第二天是周末,我沒去上班。呵呵,警官,我都跟你們說了我記性不太好。您看,這才幾天,我就記不清了。”
他将15號「李玉簫」遇害前前後後的行程倒背如流,連不在場證人的長相和名字都記得一清二楚,怎麽這兩個警官一點不問,反而問11號。
不是15號,也不是12號,偏偏是11號。
是警察發現了什麽,還是,另外兩個招了?
猜忌和恐懼在心中蔓延,腦中忽然又響起動手前三人的讨論——
【我們這個計劃天衣無縫,只要我們不招供,警察沒有證據,不敢拿我們怎麽樣】
回想了一下剛才的表現,似乎有點心虛,于是壓低嗓音,挺直搖杆,補了兩句:
“警官,事情過去好幾天,我記不清也正常吧?而且,李玉簫那個時候好端端的,你問我要那天的不在場證明,用處也不大啊。”
開始解釋自己的口供,是典型的找補表現。
由此可見,宋鵬的心理素質并不好。
看清這一層的柳回笙也不再廢話,用膝蓋碰了一下趙與,趙與便默契地将盤問的話語權移交給她。
柳回笙直接點破:
“你提供不了不在場證明,因為,你沒有。”
宋鵬連忙說:
“我剛說了,我那天喝了酒,很早就睡了。警官,睡覺犯法啊?”
柳回笙不打算跟他繞圈子:
“睡覺不犯法,但是欺瞞警方,掩蓋自己的殺人罪行,犯不犯法?”
「殺人」兩個字一出,宋鵬跟踩了炮仗抖了一下。音調越來越高,上半身卻往後撤了一截,死死抵在靠背上。
“什麽殺人!我又沒有殺人!媒體不都說了,李玉簫是那個連環殺手殺死的,跟我有什麽關系!”
他音量一下子拔得很高,柳回笙不悅地擰起眉頭,輕飄飄告訴他:
“不用吼,我跟趙警官年紀不大,聽得見。聲音大不代表理直氣壯,宋先生,冷靜點。”
宋鵬意識到自己情緒外露,深呼吸兩下,收了回來:
“反正我身正不怕影子斜,随便你們怎麽說。”
“是麽?”
柳回笙緩緩問:
“可是在我看來,你已經怕得不行了。”
“你胡說。”
“不是麽?剛剛你吼得那麽厲害,好像很占理的樣子。但實際上,你的身體往後撤,桌上的手也往後收。這兩個行為,都說明,你并沒有表面看上去那麽理直氣壯。”
宋鵬動了一下身體,發現自己确實跟柳回笙說的一樣,後背甚至退到椅背上死死抵着。于是重新坐直,狡辯說:
“我只是坐久了不舒服。”
柳回笙繼續:
“剛才,趙警官問你11號晚上9點到11點的時候,你在乾什麽。你沒有立即回答,眼神還躲閃了一下。然後,當你思考了一會兒,跟我們說只是「喝多了睡覺」。但是你講述的時候,全程盯着趙警官,哪怕她後來問你細節,你的眼神也沒有移動。”
“對啊,我說實話,當然要看着你們說。有問題麽?”
“當然。既然是實話,那就需要回憶。回憶時,人通常看向自己的左下角。但你沒有回憶的動作。反而,一直盯着趙警官。答案只有一個——你在編謊話,并且,需要時刻注意她的反應,判斷她有沒有信你。”
宋鵬對剛才的表情全然沒有印象,驚恐自己是否在無意之間被抓到把柄,又憤怒眼前這個警察為什麽一直拿他的表情和肢體舉動說事。
于是企圖反客為主:
“警官,你跟我扯這些表情、眼神,我不知道你什麽意思。我跟你們說很多遍了,我沒殺李玉簫。她是被那個連環殺手殺的,我不是連環殺手,我有不在場證明!”
柳回笙微微一笑:
“誰跟你說,這次犯案的是連環殺手?”
宋鵬心口一涼,強撐着外表沒崩,硬着頭皮問:
“什麽意思?”
柳回笙身體往前一傾,說到:
“宋鵬,你以為你們的計劃,真那麽完美麽?”
她說的不是「你」,是「你們」。
宋鵬被冰刀刺穿,頃刻說不出話。
柳回笙抓到他的破綻,眼眸微微一眯,開始第二輪心理攻勢:
“你幫吳勝殺掉安濤的時候,沒想過,他會反水吧?”
作者有話說:
作話:
身份證號是杜撰的,為了跟現實區分,用了不會出現的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