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chapter12.
我在當時并不明白林格終是怎麽想的,她明明可以一聲不吭就離開,為什麽還要在臨走之前說一句再見呢?其他的話什麽都沒留下。再見?我又開始咬文嚼字,想不通林格終的意思是,我們最起碼還能有一次的一面之緣還是再也不見了,每到這種時候,我就又想起她人畜無害的臉,什麽感情都蕩然無存的一雙眼睛,卻讓人心裏發毛,感到前所未有的觳觫,好叫遇到的所有靈魂都對她言聽計從。
我的包裏有她的一張舊照片,是林格終18歲時的寫真照,我甚至開始嫉妒那個攝影師,見到了她最适合有另一塊半壁江山的大好年華和未經世事的可以信任的良善軟弱,總之我又心亂如麻,我覺得她太看輕我嗎?
我的手指開始摩挲她的眉眼彎彎,心裏不斷想着兩個字:再見。
是因為看輕,還是因為不能并肩,還是因為如果我不能和她并肩。
譚且就可以嗎?因為他是法律關系上的哥哥嗎?林格終。
我太高估他了,下一秒我就接到譚且的電話,問我知不知道格終去了哪裏。
我不知道,這是真的,比起相愛,我更在意她是否高興、健康、完好無損,我指的健康是心理上的,在牛津的那一年,除了功課,我一直不斷擠壓自己的課餘時間學習心理學的書,一直試圖告訴林格終,你太低估所有人了,包括你自己,也包括我。
“我不知道,她連你都一聲不吭,怎麽會告訴我。”
她在英國是我唯一知道的消息,我并不打算将它分享給我的“情敵”,起碼在我眼裏是不打算的。這當然奇怪,奇怪到了一種我們全都用無法言語表達的地步,我只想問林格終要個答案,我又只想問林格終要個答案。
然而問題是什麽呢?我暫時沒有想到,或許只是想質詢她,你為什麽還不肯放過自己,是身為天之驕子的傲慢嗎,為什麽還要緊緊揪住那麽多年以前的錯誤不放。
我想讓你高興。
我的心裏有一種預感,她又在我們都看不見的地方自傷了,自怨自艾而不自知,覺得這是理所應當的。林格終,有時候我覺得我是不是應該跟你換個名字,你的現在,實在太生硬了,像雪茄成了漆皮,我珍藏的那一種寶貝,好久沒有翻出來看過,就在冬季死去,以完全不知名的方式,我哭泣,無理取鬧,大喊大叫,筋疲力盡,茫然無措,想要不要算了,是不是只能算了。
就是只能算了,要不然呢?是因為她自己這麽想的。我又開始嫉恨她的名字不屬于我,是不是只要将我們的姓名對調,一切就全都對上了呢?師姐,你為什麽覺得我會就此收手呢,在關于你的問題上,在那天重新一見鐘情的模拟法庭上,你為什麽覺得我在見過你帶給我的亂花漸欲以後,會出現可以放下的可能呢。
你說欲詞。
這麽叫她,這麽稱呼她,我只覺得真是罪過,我看過那部電影,但不愛盛夏,不記得其他事情,除了這個名字。這是我第一次開始問詢自己,有什麽機會找到她嗎?不是有什麽機會,而是有什麽資格去找她嗎?
明知現在的絕對是愛而不得,明知她的痛苦不是我如今可以能共擔,那麽譚且算什麽?他也什麽都算不上嗎。
哥哥。
這是一個絕妙的稱呼。
林格終親自選擇的家人。
原來如此,好像就快真相大白了,又好像遠遠不是,林格終是這麽輕易就能猜透的嗎?
我想不通,只能抓耳撓腮地大罵一聲“去你媽的”。
但總有一天會的,我這麽安慰自己,如果我的執念、心願、喜怒哀樂都再也無法離開林格終的名字,那就抓緊到可以并肩的那天,我相信總會有的,這就是我的信念,此生唯一的追求,除此以外,好像全都是如浮木一般可以落在水面漂走的,全看運氣能不能有花自飄零眷顧。
從頭到尾,我的所望只有這一個。
我想買一張最快的重返倫敦的機票,向譚且遞交辭呈,一言不發地去追上林格終,瘋狂到極致就會成為一種平靜,我不想成為怒火的奴隸,不想成為凜冬的主宰,我只想看懂林格終,于是我思考起來,會不會是只要比他先找到就可以呢。
不是的,我的手指飛快劃過手機上的機票往返,對我們來說都是牛津,但我的預感只有兩個字:倫敦,我必須找到她,但不是在她不想的時候,我需要等,再等,再多等等。
格終需要一些時間,她在感情上有一些難以言喻的大小姐毛病,這樣的事實反而讓我的唇角淡淡勾翹起來,最起碼我知道了,她還從來沒有在真正意義上的,喜歡過的人,她對愛一無所知,這不同樣是一種天賦和手段嗎,她不擅長,我卻率先發現的手段。
我現在早就忘卻當初慕名而去的聖三一,早就忘卻自己喜歡牛津是因為它的學術氛圍如此濃厚,早就忘卻我最喜歡的城市就是倫敦。
對我來說,是城市更大還是學院更大呢?
它們是平等的,我哪一個都割舍不下,是因為林格終也哪一個都割舍不下嗎?
她選了牛津。
林格終坐了多少次綠皮火車,只是為了去自己喜歡的城市平複學術壓力,只是為了看着。她真的會有壓力嗎。
筋疲力盡的人真的會有壓力嗎。
我尚且可以怒火中燒因為脾氣喜怒無常向剛申請上的好前程說再見了,林格終呢?
師姐,你呢。
我有一種堪稱恐怖的預感,是的,它每次出現就是因為格終,她要一直這樣下去,不可轉圜地将笑留給剩下不明所以的人,到英國孤獨終老,不讓任何人找到,不為任何人做任何事,然後茍且偷生。
就這麽茍且偷生下去,永遠,永恒,陷入無盡的虛空,畫地為牢。這何嘗不是一種毀滅,唯一一種無藥可救的毀滅,我坐在臺階上,突然對不知所謂的以後寬容起來,但越想越深,陷入一種不可自拔的美夢裏。
提示音讓我回過神,看向微信彈出的信息,才發現我剛才真的向譚且提交了編輯好不過一秒鐘的辭呈,被他駁回了。
譚且把我留了下來,這在我的意料之中,他應該在想,幸好我沒有去其他人面前說這件事,她們肯定會覺得我是個瘋子,勸他趕緊把我開除。
很可悲,竟然只有他能懂我到底每時每刻在想什麽。
我請了病假,不言而喻的默契在我和這個新任老板的氛圍中沉默地蔓延開來,我們都只是為了找回同一個人,不止一副軀殼,我們,就是我們,全都希望她将心和靈魂找回來,有一個可以安置的家鄉,為此甘願做任何讓步。
除了她自己。
“她一定就在某個角落坐着,我明白,真的明白。”
“這也是唯一一件我可以懂她的事,不知道為什麽,我不願意再跟譚且争論下去了,我想去布魯克林。”
我在備忘錄中這樣寫道。
大學時期,學生們辦了幾乎所有國家的學生簽證,這是共識,學簽之後幾乎不太可能在工作上有什麽出路,出國的道路,是我們這一代人的共識。
格終是我遇到的唯一一個反其道而行之的人,我從前不理解為了什麽,現在也不。
我只是想找她說清楚,但死活都找不到她人,那就讓譚且找去吧,我有些累了,這是在追逐林格終的路上,我第一次願意停下來仔細看看周圍,林格終在上海的房子,她說這裏是家。
但對譚且來說,如果找不到林格終,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莫大的煎熬,有時候我在想,他真的從來不會累的嗎?
和林格終的關系,從來不會疲倦的嗎?我才到此地步,好像就已經開始自愧不如了。
我或許需要去布魯克林思考和林格終的關系,既然突然想到這個地點。
其實我對這裏一竅不通,只知道它的名字,剛剛搜過才知道是紐約的街區,原本并不好過的地方,全靠移民撐起後來的光明。
光明?我對此嗤之以鼻,一并表示目前為止還沒見過幾次光明,連歷史書裏也不多見幾次,我們都沒有勇氣去做那個改變巨大的現狀的人,我又在這種時候想起林格終,但是我需要冷靜。
我目前的心力剩得不多,在枯竭以後,那天我看到林格終時,我只想把剩下為數不多的幸福和美好都送給她,不管她在不在意,需不需要,我都想要。
現在看來,即使我不算自作多情,也實在小看林格終太多,她從來都是可以靠自己一個人殺出一條血路的,我反而想要成為目光緊緊跟随的,那個臺下的看客,然後嘆為觀止。
我的目光看向窗外前往布魯克林的雲層,沒什麽不一樣的,只是突然又感到迷茫和猶豫不決,為了要不要放手,為了我自己到底算什麽,如果她從來沒有輕視我并且被我從最開始就察覺到了,那麽我到底算什麽?
師妹?
林格終,你真是找了個好借口。
又找了個好借口,我對此咬牙切齒,然後冷笑一聲,蜷縮在經濟艙的座椅裏睡着了。
這些根本不重要,這是和林格終學的,我迄今為止仍然對她到底經歷過什麽一無所知,對她的一切一無所知,那些冰山一角,全部都是,我只是覺得我們應該分開一段時間了,不然是否會被她一直看輕下去呢?
不愛就是看輕嗎?
是只把我當成一個無足輕重的小孩子說教算看輕我。
我想在這個紐約的街區做些什麽,因為她。
我想找到我,我猛然驚醒,我竟然把自己給忘得一乾二淨,從頭到尾,赤身裸體。
作者有話說:
大病沒愈,休養生息我慢慢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