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嚇破膽!胡文兵燒了情書連夜逃回城
第八十八章 嚇破膽!胡文兵燒了情書連夜逃回城
第88章 嚇破膽!胡文兵燒了情書連夜逃回城綠皮火車哐當哐當地往南跑,車廂里擠滿了人,過道上擱著扁擔、竹筐,還有半袋子沒紮緊的紅薯,時不時滾出來一個,被人一腳踢到座位底下。
空氣里混著旱煙味、汗酸味,熏得人腦仁疼。
胡文兵靠窗坐著,鼻樑上的眼鏡片被車廂里的熱氣糊了一層白霧。他也懶得去擦,就這麼霧蒙蒙地看著窗外。
黑省的莊稼地一片一片往後退,灰撲撲的,跟他的心情一個顏色。
他懷裡死死抱著一個帆布挎包,裡面裝著兩件換洗衣裳、一條褲子、一雙解放鞋,還有他攢了大半年的七塊三毛錢。
被褥太大帶不走,他走之前趁著全村子的人都在知青點看晚會,趕緊卷吧卷吧塞到炕洞里燒了。
燒的時候心裡還直打鼓,生怕煙從炕頭冒出來讓人瞅見,還好那天晚上風大,沒人注意。
胡文兵現在靠在硬座靠背上,把眼鏡摘下來,拿衣角仔仔細細擦了一遍。
擦乾淨了,眼前的世界清楚了不少,可他心裡頭那團亂麻,越擦越亂。
他跑路這事兒,說到底,是被崔琰嚇的。
可要說具體從哪天開始害怕的,胡文兵自己都說不清。
可能是國慶節前一天,他去鄉上買鹽,路過公社門口,瞅見兩輛扎著大紅花的解放牌卡車停在那兒,一幫人在往車上綁橫幅。
他湊過去看了一眼,上頭寫著“熱烈祝賀我校崔琰同志文章榮登《京北日報》頭版”。
胡文兵當時腿就軟了。
《京北日報》啊!那是什麼報紙?全國頭一號的官報!
別說一個農村小子,就是省里的大筆杆子,想在上頭露個名字,都得扒層皮。
崔琰才多大?二十!
一個二十歲的農村青年,文章上了《京北日報》頭版,省里、縣裡、鄉里三級政府跟著搞宣傳,還他娘的要“學習法治精神”?
胡文兵在滬市的時候,他娘就在街道辦上班,他打小就知道一件事:能上《京北日報》的,沒一個簡單人。
他那天晚上回到牛棚,躺在炕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屋外頭秋風吹得牛棚棚頂的油氈紙嘩嘩響,老黃牛在旁邊慢悠悠地反芻,嚼得咕嘰咕嘰的,擱平時他早嫌吵了,可昨天晚上他壓根沒聽見。
他腦子裡就一件事:崔琰要起來了。
起來了是啥意思?
就是往後崔琰說一句話,鄉里得掂量掂量,縣裡得給三分面子,省里都能掛上號。
這種人,要收拾他胡文兵一個沒根沒底的知青,不就跟他拿手指頭碾死一隻螞蟻似的?
那他胡文兵跟劉艷艷那點破事,還能瞞得住?
胡文兵想到這兒,后脊樑就開始冒冷汗。
其實他跟劉艷艷的事,村裡早就有人嚼舌頭了。
他自個兒心裡明鏡似的,他跟劉艷艷往玉米地里鑽、往牛棚後頭草垛里滾,就村裡那些婆娘的眼睛,比生產隊的探照燈還亮,怎麼可能一點兒風聲沒漏?
之所以沒人捅破,是因為之前崔琰沒起來。
崔潤生一個種地的,就算知道自個兒媳婦跟知青搞破鞋,他能怎麼著?
頂多堵著門罵兩句,還能把他胡文兵咋地?
再說了,崔琰自個兒家裡那些破事都掰扯不清,哪有工夫管他堂弟頭上那點綠?
可現在不一樣了。
崔琰文章上了《京北日報》,鄉長親自帶隊下鄉來搞宣傳,趙德貴、劉德厚那幫村幹部跟在屁股後頭點頭哈腰。
這種人要打聽點村裡的事,都不用自個兒張嘴,自然有人顛顛地跑來告訴他。
到那時候,崔琰只要跟趙德貴遞個話。
“趙叔,我那個堂弟媳婦,好像跟知青點一個姓胡的走得太近了。”
趙德貴就得當個事辦。
再往上一報,公社治安辦來人一查,他胡文兵就得吃不了兜著走。
破壞知青下鄉?跟當地已婚婦女通姦?
這兩條擱哪條都夠他喝一壺的。
胡文兵一想到“通姦”倆字,就想起之前在滬市聽人說的,郊區有個知青跟村裡媳婦搞破鞋,被人家男人堵在屋裡,打了個半死不說,公社還開了批鬥會,脖子上掛著破鞋遊了三個村,最後直接送去勞改,到現在還沒出來呢。
他胡文兵可不想掛著破鞋遊街。
可真正讓胡文兵下定決心跑路的,是晚會那天晚上的事。
那天晚上他本來也想去知青點看熱鬧,後來一琢磨,崔琰在場,周鄉長也在場,他一個跟劉艷艷不清不楚的知青湊上去,萬一被人認出來,多尷尬。
就沒去,窩在牛棚里聽收音機。
結果第二天一早,他去井台打水,就聽村裡的王二柱媳婦跟李二柱媳婦在那兒嘀嘀咕咕,說崔潤生昨晚上喝多了酒,跑晚會上鬧場子去了,當著鄉長的面罵崔琰,還差點把“換親”的事給禿嚕出來。
胡文兵拎著水桶站在井台邊上,手一哆嗦,差點把桶掉井裡。
他倒不是擔心崔潤生,那傻貨自己作死,關他屁事。
他擔心的是另一層:崔潤生當著鄉長的面鬧了一場,崔琰能咽下這口氣?
以崔琰現在的勢頭,收拾崔潤生那是板上釘釘的事。
可崔琰要收拾崔潤生,總得有個由頭吧?總得先摸摸崔潤生身邊都有什麼人吧?
這一摸,不就摸到他胡文兵頭上了?
胡文兵越想越覺得,自己就像那熱鍋上的螞蟻,鍋底下的火已經燒起來了,他再不跑,等鍋燒紅了,他就成螞蟻幹了。
其實他之前也想過,要不跟劉艷艷斷了,以後老老實實的,不就不怕了?
可他一想到劉艷艷那身子,那軟乎乎的肉,那黏糊糊的勁兒,又捨不得。
再說了,劉艷艷肚子里還揣著他的種呢。
他胡文兵再怎麼不是東西,自己的種流落在外頭,管別人叫爹,他心裡頭那道坎兒過不去。
可話又說回來,種歸種,命歸命。
他總不能為了一個種,把自己搭進去吧?
他胡文兵在滬市還有老娘呢。
他娘在街道辦上班,雖然掙得不多,可好歹是城裡戶口,有糧本,有副食本。
他要是真在鄉下出了事,他娘在街道辦還怎麼抬得起頭?
再說了,他家裡已經給他活動得差不多了,回城的工作快辦下來了。
他這時候要是因為跟劉艷艷的事栽進去,那之前花的錢、托的人情,不全打了水漂?
所以,跑。
必須跑。
跑之前他還幹了最後一件事,把他跟劉艷艷寫的情書全翻出來,一封一封塞灶膛里燒了。
燒到最後一封的時候,他手停了一下。
那是劉艷艷寫給他的第一封信,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文兵哥,我今天又想你了”,旁邊還畫了個歪嘴的笑臉。
胡文兵盯著那個歪嘴笑臉看了好幾秒,到底還是扔火里了。
燒完了信,趁著全村子的人都去知青點看晚會了,胡文兵背著那個帆布挎包,從牛棚后牆翻出去,順著村后的水渠埂子一路小跑,跑了二里地才上了大路。
月亮地底下,他回頭看了一眼崔家村的方向,那邊隱隱約約傳來鑼鼓聲和唱歌聲,熱鬧得跟過年似的。
他喘勻了氣,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自言自語了一句:
“崔琰,你狠。我惹不起,我躲得起。”
說完扭頭就走,步子比剛才還快。
火車哐當一聲,把胡文兵從回憶里拽了出來。
他睜開眼,透過糊滿水汽的車窗玻璃往外瞅了瞅。
外頭天已經擦黑了,遠處有零星的燈火。
他突然笑了起來。
到了京城,他就又是城裡人了。
鄉下那些破事,劉艷艷也好,崔潤生也好,崔琰也好,都跟他沒關係了。
他胡文兵回城以後,找個正經工作,再找個正經媳婦,怎麼著也比劉艷艷那個在結婚前就跟自己亂搞的、沒有廉恥的女人強。